保密知识

时间:2013年7月23日阅读量:97 次

1、什么是秘密?

所谓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是个人或集团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为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加以隐蔽、保护、限制、不让外界客体知悉的事项的总称。构成秘密的基本要素有三点:一是隐蔽性;二是莫测性;三是时间性。

2、什么是国家秘密?(它有三个特征、三个等级)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三个特征: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国家秘密的三个等级: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3、什么叫泄密? 

“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1)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4、什么是商业秘密 ?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等。

6、保密工作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吗?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的错误的。

7、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

(1)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 

(2)《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4)《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8、单位发生泄密事件应当怎么办?

(1)国家机关、单位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保密局。
(2)对于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向境外组织、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泄露当事人是厅局级(含厅局级)以上干部的,可直接报告国家保密局。
(3)案发单位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9、向境外邮寄或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什么规定?

禁止邮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禁止非法携运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如果出境,应由外交信使或国家保密局核准的单位和人员携运;需自行携运机密、秘密级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申办《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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