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喜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8年6月20日阅读量: 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行各业职工在内的全市人民,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成效非常显著。经过多年的努力,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徐州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为表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授予徐州市康复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给予我院谢士达、胡广禄、黄群、朱亚男四名同志先进个人奖励。

      在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我院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力求实效,有效助推,创建工作取得了最终成功。医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把服务患者放在首位,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融入全院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引领文明建设。还成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与“控烟志愿者”积极开展了院内一系列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引导活动,不断培育亮点,打造品牌,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医护人员与先进典型。引导全体职工讲道德、当好人、做好事,提升职工社会公德水平。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全市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中,我院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深入开展创建工作,为建设健康徐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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