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康复医院开展《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学习培训
时间:2019年6月20日阅读量: 次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号)已于2019年4月10日起执行。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通知(苏卫医政【2019】42号)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响应,于6月12日召开医院中层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院行风办及时制定出学习计划,下发科室集中学习,并于当月完成考试测试,参考人数293人。使全体医务人员精准把握《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精神实质,认真按《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要求处理群众投诉,努力构建和谐互信医患关系。
近年来,市康复医院进一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患者为中心”改善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培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解释、说明等工作,提高院内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行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