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首 页
医院概况
医院介绍
历史沿革
医院荣誉
康复设备
医院环境
医院动态
通告公告
医院新闻
专题专栏
就医服务
就医须知
专家门诊时间表
医生介绍
医保之窗
预约挂号
报告查询
院长信箱
科室导航
康复临床科室
康复治疗科室
康复工程部
其他科室
科研教学
护理园地
党建文化
党建党务
群团工作
法制园地
医院文化
康复与健康
法制园地
首页
党建文化
法制园地
23
2013-7
医院保密工作责任制度
第1条 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件管理。 (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23
2013-7
国家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
23
2013-7
保密知识
1、什么是秘密?所谓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是个人或集团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为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加以隐蔽、保护、限制、不让外界客体知悉的事项的总称。构成秘密的基本要素有三点:一是隐蔽性;二是莫测性;三是时间性。2、什么是国家秘密?(它有三个特征、三个等级)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三个特征: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
1
2
3
4
5
Copyright ©2023-2024 徐州市康复医院
公众健康热线:0516-96120
苏ICP备16008635号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1162号
预约挂号
医生介绍
专家门诊表
科室导航
报告查询